「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利十二3)
這是神在律法上的定規,要以色列人中所有的男嬰生下來第八天就要行割禮,所以以色列人歷世歷代都要受割禮。
割禮是在男嬰肉身上一種割除的作法,是起源於古時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如經上說:「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創十七9-10)又說:「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創十七14)可見受割禮是以色列男子所不可缺少的。並且藉這肉體上的記號來表明他們是屬神的,是割除了肉體的情慾而歸給神。
到了新約時代,所有信主的外邦人都不須要受割禮,因經上說:「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羅二28-29)又說:「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五6)「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六15)
那麼,為何信徒可以不受割禮呢?經上說:「你們在他裡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西二11)所以,我們在基督裡已經得著了割禮的靈意──割除了肉體的情慾。因此,要緊的是一生順服聖靈,活出新人的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