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快樂〕*
美國心理學者David G. Meyers在《追求快樂》一書中,提出了追求快樂的幾個方法:
1. 做出快樂的樣子:把自己當做是一個快樂的人,說話或行動時表現出快樂的人應有的態度與特質,也許你會真得變成這樣。經歷這樣的行為就有可能創造這樣的情緒。
2. 從事可以讓你運用自己特長的工作或休閒:快樂的人通常會沉迷於令們感到有挑戰性卻又不至於過於艱難的事物。
3. 多運動:愈來愈多的研究證明,有氧運動是治療憂鬱與焦慮的最好方法。
4. 用心經營親密關係:相互支持與完全信賴的關係是抵抗憂鬱的另一大支柱。如果你已婚,更需要滋養你們兩人的關係,不要把對方的關心當做理所當然。要對你的配偶表達你的感情,一起玩耍、分享生活。
5. 重視精神生活:研究發現有宗教信仰的人要比一般人快樂也比較能承受危機。信仰可以讓人有歸屬感、尋找到生命的意義,可以超越生活中一時的起起落落,而追求更長久的安身立命之道。
也許人不一定生而平等,不過在每一個生命誕生的時刻,上帝都不會忘記在他身上放一把快樂的鑰匙。那把鑰匙,你找到了嗎?
想要擁有快樂的第一步,就是要了解是什東西讓你感到快樂。一旦你了解自己快樂的源頭,就可以學習創造快樂的經驗。
心理學家建議你可以記錄下每一天中讓你感到快樂的事情,想一想上一次覺得很開心的時候,是什麼樣的情境、你跟什麼人在一起、你們在做麼事。記下你快樂的心靈筆記,試著了解你快樂的原因,那可能是因為你有一次很愉快而坦誠的聊天、也可能是你在工作上學習到新的技巧。
你的個性影響著你對快樂的感覺,如果你是一個比較人際導向,喜歡在一個和諧的團隊中工作的人,你在工作中獲得的快樂,可能是與同事的愉快關係;如果你是一個成就導向的人,你喜歡競爭、喜歡成長,一份有挑戰的工作,會讓你感覺到滿足。如果你不了解自己快樂的原因,就很容易將自己錯置在一個不快樂的情境。創造正面情緒一個人可以學習如何讓自己變得更快樂一些嗎?
創造正面情緒,是一個可以嘗試的方法。
快樂與不快樂,有時往往在一念之間。也就是你回應所遭遇到事情的想法。快樂的人思考比較正面,而根據研究,正面思考可以提升記憶力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因而創造更多成功,而引發更多正面的思考,形成一個快樂成功的正循環。不快樂的人喜歡負面思考,容易把錯誤歸罪於自己,同時覺得自己無法改變這一切。
負面思考會造成記憶力減退、解決問題的能力降低,引發更多負面思考,造成更多失敗的結果,而形成憂鬱的情形。
所以想要快樂的人,就要對抗負面思考,並且創造更多正面的情緒。例如,當你心中產生這樣的想法:「和我的母親比起來,我是一個非常糟糕的母親。」第一步你要停止這樣負面的想法,你可以舉出一些證據來反駁這句話。然後你可以讓自己知道,今天的情況並不代表所有的情況,也許你今天的事情太多,而讓你對孩子兇了一點。
有時候,負面想法的產生,是因為我們有錯誤的聯想。例如「長得漂亮,人家才會真正喜歡你」「有錢人通常比較有水準」……這些錯誤的想法常常會讓你把事情做出錯誤的歸疚,而感到自責、慚愧。要減少負面思考,就必須改變這些不合理的信念。
追尋快樂的根源?
Eros – 希臘語,意謂「愛」,特別指人與人之間充滿熱情的感官慾望。Eroticism一字源自eros,中文有譯成色情或情色。
佛洛伊德在「文明與其不滿」(Civiliz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 中說道,人類的文明是建基於「愛與需要」(Eros and Ananke / Love and Necessity)這兩大力量下。在生活上的需要,人類需要工作;愛的力量使兩人建立家庭,確立配偶的地位,兩人共同生活。這兩個元素維繫一個文明社會,人類過著群體的生活。
Eros的愛在佛洛伊德的說法是生殖上的愛(genital love),透過追求肉體及性慾的經驗,去獲得最大及最基本的滿足;滿足性慾被佛洛伊德視為是最強的滿足經驗,追求性的滿足便等同於追求快樂。根據這個邏輯,人的生存目標如果是要追尋快樂,那麼追求性的滿足(genital eroticism)便成為他生命的中心。
任何事情也要付出代價,追尋快樂也不例外。當追求得到配偶愛的滿足時,可能遭受對方的拒絕與出賣,更無可避免地面對配偶的死亡;以上種種也會為視「愛(eros)」為生命中心的人帶來痛苦及苦惱。根據佛洛伊德的說法,為了避免受失去的痛苦,人將性慾或肉體的愛(genital love)的本能,轉化為對眾人普世性的愛,包括對朋友、家人,甚至與你素未謀面的人的愛。將愛分開至不同的人,比起只將注意力集中在你的配偶來得安全。
「愛」再不只是純粹包含性慾的快感,而是追求心靈的滿足,對家庭、朋友以至普世發揮關懷及仁慈之心,以達至內在心靈的快樂。文明社會抑壓個人的需要,著重整體的利益。「愛」是普世價值,相對普世性的愛(Love),滿足性慾的愛(Eros)被視為自私、可羞怯的事,與原本是人類的本能,追尋的快樂與滿足的看法有所不同。除此之外,文明對於愛(Eros)也產生了一定的規範,以保障家庭及社會的運作,例如亂倫是在社會制約下不容許的,因為是破壞了當代家庭制度的穩定。種種的禁忌使愛不單只是關於二人之歡愉,而是在維持文明社會的結構。
這些改變源自人類的道德規範。文明社會對個人及群體建造道德的底線與規範,社會上有一定的規則要遵守。道德的規範抑壓人類滿足性生活有一定的限制,不是可以與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也可行使縱然是本能的事。「教化」與「文明」是社會信守的約,沒有人會反對社會是需要某些規範來約制某些絕大部分人不容許的事,但是背後規範的制定,或社會禁忌的形成與運作,是值得深思的地方。道德標準隨時代改變,以往視之為禁忌的東西,現在已成為普通不過的事情。道德標準也不一定越來越開放。相反,在某些範疇來說,可能是越趨保守。開放有時、保守有時;合久必分,屢見不鮮,問題在於是那些因素決定我們選擇認同某一套價值觀及邏輯。
從更基本的層次思考,文明社會的出現是因為人過著群體的生活,而按照佛洛伊德的想法,人過著群體生活不單只是為了解決物質的需要,更是基於性慾的愛(Eros);即是說文明社會原是因為人希望得到滿足快樂才會出現。但文明社會出現之後卻發展了一套自己的纙緝,亦即是一套文明準則和道德規範規範著人對滿足快樂的追求。從這角度而言,某些追求幸福快樂的行為被認為是越軋的行為很容易被理解,但「色情」問題的出現卻令人費解。人既活於文明社會,又繼續本能地追求幸福快樂,必定會產生被接受和不被接受的行為;介定的準則會因應時代的轉變而轉變,但卻必定有這一區分。「色情」本身已是一種量度的標準,被介定為色情的事物就是不能被接受,因此近年在中文的語境裡出現「情色」這個詞彙試圖打開一個新領域可以坦然面對人的愛慾。但「色情」這一看似放諸四海皆準的標準的由來卻令人費解,在文明社會的道德規範底下必定會有被受的行和不能接受的越軋行為,卻不會有「色情」的行為。在本質上,「色情」是論述,因而必定寄生於某種傳播媒介。
另一方面,傳媒反映現時的社會價值觀,並建構社會輿論。傳媒對色情的態度近乎精神分裂,一方面譴責社會上被認為是鼓吹「色情」的讀物,一方面卻出版圖文並茂的「色情」/「娛樂」雜誌。引用道德的類比論証(Analogies in Morality),娛樂版或娛樂雜誌對待兩個近似的事件作出不一樣的反應。如果傳媒的標準是出版有關「性」的出版物是不當的,那麼自家出品的也不應含有此等內容,才是在道德上有一致的標準及價值。況且,相比起用詞新穎、繪影繪聲的雜誌封面標題,「意淫」程度絕對比起中大學生報有過之而無不及。
除了「五十步、笑百步」外,傳媒的另一角色是製造「道德恐懼」(moral panic)。無論是壓力團體,或是傳媒機構,也恐怕我們生活在「充滿危機的社會」(crisis-ridden society)。媒體上出現被視為色情、暴力、「不雅用語」時,壓力團體越來越多投訴的聲音,理據多為「鼓吹」某某價值,對觀眾造成不良的影響,觀眾會模仿這些行為。漸漸地,一些東西成為禁忌,不可以出現在容易被監管的媒體中(網絡世界又是另一回事),不管所稱為禁忌的是在哪一個脈絡或背景下。女性的身體被視為引起公眾的遐想,挑起公眾的慾望,「鼓吹」色情的行為。一切有可能會令道德敗壞的事情也會被禁止。在「道德恐懼」的環境下,觀眾被視為是媒體的愚昧者(media dupe),媒體的內容會影響觀眾在日常生活中的行為,所以媒體要「清潔」,避免影響觀眾。
身體和性的禁忌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使大部分人忘卻了性原本是快樂的追求。有人區分色情及情色,一些被認可的是情色,一些不被認可的是色情;但誰去區分哪些是被認可的,哪些是要禁止的,卻逃不開權力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