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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身上有長大痲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著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

「身上有長大痲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著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利十三45)

大痲瘋是傳染性極高的疾病,又污穢又痛苦。神要祂子民中間若有人患此病就要自己向眾人表明,然後被隔離,等候祭司察看。表面而言是防範傳染,但進深而言,患者要撕裂衣服,蓬頭散髮,蒙著上唇,喊叫說自己不潔淨,這意味著痛心之意,就像犯了許多罪之後在神面前痛心悔改,又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一樣。

再者,大痲瘋病在靈意上就是表徵罪。罪就像痲瘋病那樣傳染性很厲害,就如:色情淫亂、暴力等,敗壞了時下多少的青少年,成年人也不例外。經上說:「世人都犯了罪。」(羅三23)犯罪又像痲瘋病那樣污穢、卑賤。所以,神要人誠心悔改,認罪痛悔,全心轉向主才能得醫治。有如撕裂衣服──悔改,喊叫說,不潔淨──認罪,然後藉著信主而得醫治和拯救。

現今我們雖然已經被洗淨得醫治,然而,我們必須對罪有真正的認識,以致能時常敬畏神,遠離惡事。

還有,論到痲瘋病就令人聯想到救主耶穌是怎樣的愛罪人,祂昔日曾伸出慈愛的手摸那長大痲瘋者,醫治那人說:「我肯,你潔淨了吧!」(參閱太八1-4)這象徵著祂愛罪人,要拯救他們到底。所以,為著我們所蒙的救恩來讚美祂吧!

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

「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利十二3)

這是神在律法上的定規,要以色列人中所有的男嬰生下來第八天就要行割禮,所以以色列人歷世歷代都要受割禮。

割禮是在男嬰肉身上一種割除的作法,是起源於古時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如經上說:「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創十七9-10)又說:「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創十七14)可見受割禮是以色列男子所不可缺少的。並且藉這肉體上的記號來表明他們是屬神的,是割除了肉體的情慾而歸給神。

到了新約時代,所有信主的外邦人都不須要受割禮,因經上說:「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羅二28-29)又說:「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五6)「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六15)

那麼,為何信徒可以不受割禮呢?經上說:「你們在他裡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西二11)所以,我們在基督裡已經得著了割禮的靈意──割除了肉體的情慾。因此,要緊的是一生順服聖靈,活出新人的樣式。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十一45)

本章經文主要論到神吩咐祂的百姓要吃地上潔淨的食物,要棄絕地上一切不潔淨的食物,因為神是聖潔的。神所救贖的子民要吃潔淨的食物,才能配得上神的心意。在此乃是說出了,神不僅要以色列人照著祂所吩咐的來事奉祂,又要他們過聖潔的生活,天天吃潔淨的食物,使他們成為聖潔。

那麼,到了新約時代,雖然我們因信稱義成聖,不再受律法飲食條例的規範,除了勒死的牲畜和血之外,其他百物都可以謝恩而吃。但是,屬靈的原則卻是不變的。現今我們屬靈的生命要接受潔淨的食物如神的話等為糧。並要拒絕所有不潔且玷污我們的食物(如色情刊物、光碟、電腦互連網絡上色情的東西等等)。這樣,才能使靈命漸漸增長。

昔日,神要祂的子民在食物上與地上的萬民有分別,才能配得上那曾將他們從埃及地拯救出來的神。同樣,現今神要我們有屬天的口味,行事對得起那召我們進祂國得祂榮耀的神。

請問現今你的口味和喜好是甚麼呢?是屬地情慾的事物呢?是潮流和時興的口味呢?還是神純正的話語和屬神的事呢?要知道:不是聖經叫你離開罪惡,就是罪惡叫你離開聖經。你揀選哪一邊?

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利十1)

經文接著說:「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利十2)可見,在神聖所裡事奉是何等嚴肅的一件事,不可憑自己的意思獻上神沒有吩咐的凡火,否則就會招來神的審判。

為何神對他們如此嚴厲呢?因為神在親近祂的人中顯為聖。換言之,越認識神的人,神對他們的要求自己就越高。更何況在律法時代,神的公義和威嚴是不容人隨意冒犯的。試想,若身為祭司不按著神的吩咐行,且隨意加添或減少,那豈不是產生變質、走樣的事奉,到頭來就變成不是事奉神了。所以,神如此嚴厲對待此事,實是愛以色列人,要他們因此生發敬畏之心而蒙神保守。

再者,凡火乃是表徵人在神面前憑著自己天然的力量和熱心來事奉神,而不是出於神的。神要的是祭壇上常燃燒著從祂而來的火。昔日亞倫的兩個兒子獻上凡火,可能是出於好意,但卻是大大得罪神,實為我們的鑒戒。

雖然我們現今身處在恩典時代,但我們在事奉神的事上同樣不可隨便。要照著神的話來服事,千萬不要遠離神,憑自己的熱心來事奉,免得被神管教。如經上論到不按理吃主筵席的人說:「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林前十一30-31)但願我們常存敬畏之心來事奉神。

亞倫向百姓舉手,為他們祝福,他獻了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就下來了

「亞倫向百姓舉手,為他們祝福,他獻了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就下來了。」(利九22)

作祭司本不是為自己,而是為著事奉神,他本不是為自己求祝福而是為神的百姓求祝福。

我們千萬不要以為亞倫是大祭司所以才必須這樣作,而我是基督裡的小肢體,就不需要為神的子民求祝福。要知道到了新約時代,因著主的救贖,我們都成為祭司了。如經上說:「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神的祭司。」(啟一5-6)可見,所有蒙救贖的兒女,都可作父神的祭司來事奉神。雖然現今很多信徒都失職沒有事奉神,但神的心意並沒有改變,祂仍然在呼召我們來作盡職的祭司事奉祂。

怎樣盡職呢?天天向神舉手禱告,為著萬人的靈魂得救、為著神眾聖徒愛主、為著眾教會的復興而懇求、禱告、代求、祝謝,這在父面前是可蒙悅納的。

昔日亞倫替百姓全體獻上了贖罪祭,說出了替百姓認罪使神垂顧祂的百姓,如但以理為列祖所犯的罪認罪。獻燔祭說出將全體獻給神,這是何等蒙神悅納。獻平安祭說出代替全民獻上感謝和讚美神的祭,使神喜悅,且得榮耀。這三種祭,認罪、奉獻和讚美,也是所有神的子民天天為自己和別人代求時所必須獻上的,如此必帶下神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