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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

「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創廿二12)

亞伯拉罕經過了二十多年,到了晚年一百歲時才得著了他和愛妻撒拉的結晶以撒;但是過了幾年,神卻忽然呼籲他,要他將心愛的以撒獻為燔祭給神,這實在是何等的試驗。對他而言,這比要求他獻上自己為祭還艱難得多。然而,亞伯拉罕連和妻子撒拉都沒有商量,清早起來就帶著獨生子以撒到山上要獻為祭給神。他實在是愛神超過自己的一切,甚至自己的性命。雖然,神並不會許可他傷害童子,但亞伯拉罕卻是像從死中得回自己的兒子那樣;他實在顯出了愛神、敬畏神和聽從祂的話之美好見證。

以撒原是神所賜的,此時神要向亞伯拉罕取回去,亞伯拉罕即聽從,不顧一切的將從神而得的獻給神。神悅納了他的心,最後將以撒留給他。同樣,現今神也賜給我們許多的祝福,我們是否將從神而得的來獻給祂,還是歸為己有,不顧神的需要呢?經上說:「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請問你已將自己上好的光陰、精力、才幹獻給神麼?有沒有把你一生獻給祂呢?若否,現在就禱告獻上吧!

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

「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創十八23)

正當亞伯拉罕知道神要毀滅所多瑪城時,他就近前來呼求神。原本神向他顯現時,是再次應許明年撒拉要生一個兒子,這對他來說是大喜的信息。他已經蒙福至極,又有何求呢?至於所多瑪的被毀滅是因自己本身的罪惡貫滿所致,按理與亞伯拉罕毫不相干。然而,他卻為所多瑪城迫切祈求,他那不住的懇求遠比為自己祈求得著一個兒子還要迫切。還有,他不是只為自己的侄兒羅得的一家祈求,而是為整個所多瑪城的人祈求,甚至是冒著生命的危險來祈求。可見他是多麼有愛人的心。相信正是因他的代禱,才使多瑪城僅有的義人羅得和羅得的兩個女兒可以蒙拯救。他實在是我們的榜樣。

我們知道這世界有如將亡城,普世的人有一天都要面對神的審判,每天有無數的人走在那引到滅亡的大道上,我們屬神的人決不能塞住憐憫之心而無動於衷。我們要切切體貼主的心腸,天天為萬人的靈魂得救向主懇切祈求,也為我們身邊的親友代求。千萬不要作一個自私的基督徒,只顧自己,或是以為自己正面對困難哪有心情顧到別人。不!一個顧念別人的人,就是一個蒙顧念的人。所以,請你天天與主同工,為萬人的靈魂得救而懇切祈求吧!

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創十七1)

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年八十六歲。等到他九十九歲時,神才再次向他顯現,足足經過了十三年之久,因為他憑著人意生了屬肉體的以實瑪利。然而,神仍然堅定祂向著亞伯蘭的愛和應許,所以,再次向他顯現,並囑咐他要作完全的人。

亞伯蘭在神面前作完全人到底是怎樣?就著本章的內容,我們可以看見作完全人的幾方面:

1.神與他立約,應許使他的後裔極其繁多,又使他作多國的父,所以給他改名叫亞伯拉罕,並將迦南全地賜給他的後裔。神要永遠作他們的神;

2.應許撒拉要生一個兒子,要給他取名叫以撒;

3.要他和他的子孫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禮,這是神與他們立約的憑據。

經過神一再清楚的應許,亞伯拉罕就全然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又立即帶領全家男丁包括僕人一同受割禮(割禮預表割除肉體的情慾。)亞伯拉罕在這些事上都顯出完全,他的完全還表現在過帳棚寄居和祭壇奉獻的生活,並且活出榮耀神的美德。

再者,要知道軟弱失敗的亞伯蘭能作完全人,全在於他認識、信靠和聽從全能的神。請問你有沒有依靠全能父神作完全人?

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

「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創十六2)

前章我們看見亞伯蘭因著信神和神的應許而蒙神稱義,但又過了幾年亞伯蘭還沒有得著神所應許的兒子,他的信心實在受到考驗。此時,他的妻子提議,要他和使女同房,可以生子得後裔。亞伯蘭就軟弱,聽從了妻子撒萊的話而行,結果生了預表屬肉體的以實瑪利,帶來不少的苦果。

現在中東的一些民族就是以實瑪利的後裔,伊斯蘭教也是出於以實瑪利的後裔,他們也成為以色列人現今的難處。並且,亞伯蘭的失敗,也使神十三年之久沒有向他顯現。他生以實瑪利時是八十六歲,到了九十九歲,神才再次向他顯現。

我相信亞伯蘭這樣作,是因等了太久還沒有得著兒子,又因深愛自己的妻子而聽從她的提議。這實為我們的提醒。信心總是要經過考驗的,許多時候,我們很容易用人的方法試圖去成就所應許的,似乎要幫神好成就祂的話,豈不知正是幫倒忙,虧缺了神的榮耀。所以,在信心的經歷裡,我們不要以任何人的方法和提議來代替神的話,要單單憑著信,恆守神的話,這樣,不但能免去一切不必受的苦果,也能看見神的榮耀。是的:「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羅九33)

亞伯蘭聽見他侄兒被擄去

「亞伯蘭聽見他侄兒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創十四14)

由於以以攔為首的四王打敗以所多瑪王為首的五王,並且將住在所多瑪的羅得即亞伯蘭的侄兒擄去,亞伯蘭一聽見這消息就立刻率領家僕三百一十八人,前去攻打四王,並且將他們徹底打敗,又救回侄兒羅得一家。

在此值得我們思想的是,當時四王已經打敗了南方的五王即五國,並且將他們俘虜,正是氣勢高漲,而亞伯蘭連他的家僕只不過是三百一十八人,又怎能勝過如此強敵呢?要以少勝多,以弱勝強,以平民勝精兵,實在是不可能的事,但亞伯蘭卻大大獲勝。

為何亞伯蘭有這樣的膽量呢?他是不是天生就是大膽的人呢?不,在這事發生之前,他才因飢荒逃到埃及,又因怕埃及人殺他而叫自己的妻子撒謊。所以,此時他的膽量顯然是來自神,因他回迦南地之後,恢復與神有極密切的相交,而領受了從上頭來的能力。他不但大有膽量,並且大獲全勝,使神的名得榮耀。如經上說:「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是應當稱頌的。」(創十四20)

親愛的弟兄姊妹,要常住在主裡面,這樣,你就能在祂恩典中剛強、得勝,且能挽回那跌倒被撒但俘虜的肢體,誇主的得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