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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利十1)

經文接著說:「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利十2)可見,在神聖所裡事奉是何等嚴肅的一件事,不可憑自己的意思獻上神沒有吩咐的凡火,否則就會招來神的審判。

為何神對他們如此嚴厲呢?因為神在親近祂的人中顯為聖。換言之,越認識神的人,神對他們的要求自己就越高。更何況在律法時代,神的公義和威嚴是不容人隨意冒犯的。試想,若身為祭司不按著神的吩咐行,且隨意加添或減少,那豈不是產生變質、走樣的事奉,到頭來就變成不是事奉神了。所以,神如此嚴厲對待此事,實是愛以色列人,要他們因此生發敬畏之心而蒙神保守。

再者,凡火乃是表徵人在神面前憑著自己天然的力量和熱心來事奉神,而不是出於神的。神要的是祭壇上常燃燒著從祂而來的火。昔日亞倫的兩個兒子獻上凡火,可能是出於好意,但卻是大大得罪神,實為我們的鑒戒。

雖然我們現今身處在恩典時代,但我們在事奉神的事上同樣不可隨便。要照著神的話來服事,千萬不要遠離神,憑自己的熱心來事奉,免得被神管教。如經上論到不按理吃主筵席的人說:「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林前十一30-31)但願我們常存敬畏之心來事奉神。

亞倫向百姓舉手,為他們祝福,他獻了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就下來了

「亞倫向百姓舉手,為他們祝福,他獻了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就下來了。」(利九22)

作祭司本不是為自己,而是為著事奉神,他本不是為自己求祝福而是為神的百姓求祝福。

我們千萬不要以為亞倫是大祭司所以才必須這樣作,而我是基督裡的小肢體,就不需要為神的子民求祝福。要知道到了新約時代,因著主的救贖,我們都成為祭司了。如經上說:「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神的祭司。」(啟一5-6)可見,所有蒙救贖的兒女,都可作父神的祭司來事奉神。雖然現今很多信徒都失職沒有事奉神,但神的心意並沒有改變,祂仍然在呼召我們來作盡職的祭司事奉祂。

怎樣盡職呢?天天向神舉手禱告,為著萬人的靈魂得救、為著神眾聖徒愛主、為著眾教會的復興而懇求、禱告、代求、祝謝,這在父面前是可蒙悅納的。

昔日亞倫替百姓全體獻上了贖罪祭,說出了替百姓認罪使神垂顧祂的百姓,如但以理為列祖所犯的罪認罪。獻燔祭說出將全體獻給神,這是何等蒙神悅納。獻平安祭說出代替全民獻上感謝和讚美神的祭,使神喜悅,且得榮耀。這三種祭,認罪、奉獻和讚美,也是所有神的子民天天為自己和別人代求時所必須獻上的,如此必帶下神的祝福。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利四28)

昔日神吩咐以色列人,無論是受膏的祭司、官長、會眾、或百姓中某人犯了罪,都要照著神所教導的獻上贖罪祭。犯罪的人何時知道犯了罪,就要立刻帶著牛、羊為供物,到祭壇那裡,然後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表明它代替自己的罪受審,接著那祭牲要被殺,血要倒在壇的腳。這都是預表耶穌作了我們的贖罪祭,祂一次獻上自己就成功了永遠贖罪的祭。

現今相比之下我們實在太有福了。古時以色列人犯罪就要靠著牛羊的血來贖罪,現今我們不必靠牛羊的血,不必付任何的代價,不必獻牛羊,不必到會幕去,只要靠著主耶穌的寶血就能得著洗淨,實在是神何等的恩典,是何等的有福。所以,我們豈不是要歡歡喜喜的站在恩典中一生稱頌神的宏恩厚愛嗎?

再者,神昔日要求以色列人知道犯罪之後,就要立刻獻贖罪祭,現今也同樣要求我們,幾時蒙聖靈光照知道自己犯了罪,就要立刻到神面前來認罪悔改,靠著主的寶血來洗淨,如此就必蒙悅納,經上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請問你常順服聖靈的光照而認罪倒空嗎?

人獻供物為平安祭,若是從牛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人獻供物為平安祭,若是從牛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利三1)

神所賜給祂子民的都是上好的,就如從天上降下來的嗎哪、磐石湧流的活水、雲柱火柱的覆庇,使他們四十年之久所穿的鞋都不破爛,又將上好流奶與蜜之地賜給他們等等。神既是如此疼愛祂的子民,祂就決不准許屬祂的子民對祂隨便,以最差的、有殘疾的牛羊來獻給祂,這等於是對祂的不敬和藐視。所以,神要求以色列人要將牛羊中頭生的,無殘疾的,拿來為祭物獻給祂。

同樣,神將祂懷中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賜給我們,又在基督裡賜我們無數的恩典和福分,我們豈不更應該將上好的獻給祂嗎?

甚麼是上好的?以人的一生而言:青春、壯年和現在都是上好的年歲。有人以為等我晚年退休才來為主擺上,到時可能太遲了。愛主、為主擺上應當趁著現在,無論你的年齡多少,應當趁現在多多為主擺上,愛主趁現在,奉獻要獻上好的。再說,以一天而言,最好的時間乃在於早晨,我們要天天分別早上的時間來親近神、靈修、守晨更;若以一星期而言,上好的時間乃是主日,應分別出來敬拜神,投身教會中事奉神。請問:你是否將上好的獻給神呢?

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

「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利二11)

 

 

 

 

 

 

 

 

 

 

 

為何獻給耶和華的素祭中不可有酵,因為酵表徵罪和錯誤的教訓。昔日保羅論到哥林多教會中有聖徒犯了淫亂之罪時,曾責備他們說:「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面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你們既是無酵的面,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林前五6-7)又如主耶穌曾提醒門徒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意即防備他們的教訓。(參閱太十六5、12)故此,獻祭給神不可帶有一點的酵,因為神是聖潔的神。

現今我們奉獻給神也不可帶同罪和不潔的東西。舉例而言:有人以為賭博賺來的錢可以拿一部份奉獻給神,但是這樣的錢不僅神不要,這種行為更是神所定罪的;有人以為可以拿部份貪污所得的錢奉獻給神,作為贖罪立功。不,神不要所有因犯罪而得的錢,神要定罪這樣的行為。有人一面留戀在罪中,一面說要奉獻給神,這也不能蒙神悅納。有人一面熱心獻上自己,另一面卻如法利賽人傳講偏離聖經的教訓,到那日主必說:「我不認識你。」有人在奉獻給神的事上,攙雜了自己肉體的驕傲和自大,存著追求虛榮的動機,同樣必不能蒙神悅納。但願我們都以此為鑒,靠著主的寶血,因著主的愛,有純一的動機來奉獻給神,討神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