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靈修

為了擁抱你 我拔掉身上的刺

一只孤獨的刺猬常常獨自來到河邊散步。楊柳在微風中輕輕搖曳,柳絮紛紛揚揚地飄灑下來,這時候,年青的刺猬會停下來,望著水中柳樹的倒影,望著水草裏自己的影子,默默地出神。

**一條魚靜靜地遊過來,遊到了刺猬的心中,揉碎了水草裏的夢。

**“為什麽你總是那麽憂郁呢?”魚默默地問刺猬。

**“我憂郁嗎?”刺猬輕輕地笑了。

**魚溫柔地註視著刺猬,默默地撫摸著魚的憂傷,輕輕地說:“讓我來溫暖你的心。”

**上帝啊,魚和刺猬相愛了!

**上帝說,你見過魚和刺猬的愛情嗎?

**刺猬說:“我要把身上的刺一根根拔掉,我不想在我們擁抱的時候刺痛你。”

**魚說:“不要啊,我怎麽忍心看你那一滴滴流淌下來的鮮血?那血是從我心上淌出來的。”

**刺猬說:“因為我愛你!愛是不需要理由的。”

**魚說:“可是,你拔掉了刺就不是你了。我只想要給你以快樂……”

**刺猬說: “我寧願為你一點點撕碎自己……”

**刺猬在一點點拔自己身上的刺,每拔一下都是一陣揪心的疼,每一次的疼都在魚的心上。魚渴望和刺猬作一次深情的相擁,它一次次地騰越而起,每一次的縱身是為了每一次的夢想,每一次的夢想是每一次跌碎的痛苦。

**魚對上帝說:“如何能讓我有一雙腳,我要走到愛人的身旁?”

**上帝說:“孩子,請原諒我的無能為力,因為你本來就是沒有腳的。”

**魚說:“難道我的愛錯了?”

**上帝說:“愛永遠沒有錯。”

**魚說:“要如何做才能給我的愛人以幸福?”

**上帝說:“請轉身!”

**魚毅然遊走了,在遼闊的水域下,魚閃閃的鱗片漸漸消失在刺猬的眼睛裏。

**刺猬說:“上帝啊,魚有眼淚嗎?”上帝說:“魚的眼淚流在水裏。”

**上帝啊,愛是什麽?

**上帝說,愛有時候需要學會放棄。

大契 (李司祺) 的見證 – 人算不如天算

大契 (李司祺) 的見證 – 人算不如天算

一 九 九 七 年 是 香 港 回 歸 中 國 的 大 日 子 。 打 從 八 十 年 代 , 香
港 就 湧 現 一 波 又 一 波 的 移 民 潮 。 我 是 這 浪 潮 中 的 一 員 。 為
了 孩 子 的 前 途 , 為 了 我 們 家 庭 的 幸 福 , 我 在 一 九 八 四 年 隻
身 留 在 冰 天 雪 地 的 多 倫 多 「 坐 移 民 監 」 。

晴 天 霹 靂

當 時 我 和 丈 夫 的 感 情 融 洽 。 離 開 香 港 前 , 母 親 曾 忠 告 我 說
: 「 妳 怎 能 這 麼 放 心 呢 ? 夫 妻 不 應 分 開 的 。 」 我 說 : 「 我
們 夫 妻 感 情 的 基 礎 和 信 任 , 您 是 無 法 明 白 的 。 」 終 於 , 我
在 一 九 八 九 年 辦 妥 了 入 籍 手 續 , 打 算 回 港 與 家 人 團 聚 。 不
料 接 到 丈 夫 的 來 信 , 說 : 「 妳 不 用 回 來 陪 我 了 。 我 已 習 慣
了 獨 自 生 活 。 妳 不 在 身 旁 更 好 。 請 不 要 誤 會 , 我 們 之 間 沒
有 第 三 者 。 」

後 來 才 知 道 , 事 實 上 有 第 三 者 出 現 。 我 氣 極 了 , 思 想 很 混
亂 , 不 知 如 何 是 好 。 於 是 開 始 第 一 次 算 命 。 我 想 : 人 生 怎
能 這 樣 不 公 平 ? 莫 非 是 命 嗎 ? 怎 麼 我 為 了 家 庭 , 一 個 人 跑
到 嚴 寒 的 多 倫 多 , 孤 零 零 地 生 活 幾 年 。 現 在 要 回 家 , 不 但
這 個 家 已 經 破 碎 , 失 去 了 丈 夫 , 連 女 兒 也 失 去 了 ? 當 初 若
不 是 為 了 這 家 , 我 何 必 苦 守 異 邦 , 等 一 個 移 民 護 照?!

當 時 的 感 覺 有 如 天 塌 了 下 來 , 心 中 有 莫 名 恐 懼 。 彷 彿 前 面
還 有 更 大 的 災 難 接 踵 而 至 。 我 撐 不 下 去 了 , 不 知 道 前 面 的
路 怎 麼 走 , 所 以 頻 頻 算 命 , 盼 望 獲 得 指 點 迷 津 。

迷 上 算 命

我 愛 上 了 算 命 , 因 為 相 士 總 有 現 成 答 案 。 對 於 惶 惑 的 人 來
說 , 這 十 分 重 要 — — 總 比 茫 茫 然 不 知 所 措 好 。 有 時 相 士 說
中 了 我 的 心 事 , 就 倍 覺 窩 心 。 例 如 相 士 說 : 「妳 今 年 運 程
很 好 , 做 甚 麼 都 成 功 。 」 這 話 對 我 來 說 , 不 光是 安 慰 和 鼓
舞 而 已 ; 因 為 相 士 豈 不 是 能 知 過 去 未 來 嗎 ? 他既 這 麼 說 ,
那 我 就 知 道 該 怎 麼 做 了 。 於 是 就 下 重 本 做 生 意、 投 資 — —
結 果 多 半 都 以 失 敗 收 場 。

無 論 如 何 , 算 命 最 受 用 的 地 方 就 是 即 時 有 答 案, 雖 然 答 案
多 半 是 錯 的 。 但 徬 徨 的 人 多 不 理 性 , 最 要 緊 的是 有 答 案 ,
因 為 害 怕 徬 徨 無 助 。 我 們 想 走 出 來 , 我 們 不 願意 再 等 , 希
望 得 到 立 時 的 答 案 。

一 九 九 五 年 , 我 在 香 港 拍 電 視 劇 「 真 情 」 , 有些 同 事 也 很
喜 歡 算 命 。 於 是 跟 他 們 來 往 甚 密 , 一 起 去 看 風水 、 算 命 ,
互 相 介 紹 相 士 。 當 時 , 有 不 少 人 邀 請 我 去 教 堂, 但 我 覺 得
不 大 適 合 。 我 想 : 我 這 麼 忙 , 哪 能 抽 空 上 教 堂?

九 六 、 九 七 年 間 , 妹 妹 買 了 一 間 新 房 子 。 將 遷入 時 , 我 認
識 了 一 位 公 認 算 命 很 準 確 的 風 水 先 生 , 於 是 建議 讓 他 看 看
這 新 房 子 。 他 看 過 房 子 , 又 替 妹 妹 看 命 盤 , 之後 對 我 說 :
「 很 麻 煩 ! 你 妹 妹 的 命 盤 顯 示 , 她 過 不 了 這 兩年 , 而 且 這
房 子 不 適 宜 他 們 夫 婦 住 。 她 的 病 源 在 血 液 , 醫生 也 無 法 治
好 , 除 非 求 助 神 靈 。 」

妹 妹 小 我 三 歲 , 我 們 感 情 好 得 像 雙 胞 胎 一 樣 , 常 在 一 起 。
小 時 候 我 覺 得 她 好 麻 煩 , 我 行 動 快 , 思 想 快 , 活 潑 好 動 ,
很 多 主 意 ; 她 卻 被 動 , 凡 事 慢 吞 吞 的 , 一 天 到 晚 跟 著 我 。
後 來 才 知 道 她 尊 敬 我 , 對 我 始 終 如 一 , 我 有 需 要 , 她 隨 時
效 勞 , 是 個 很 好 的 妹 妹 。 當 時 我 們 人 生 都 沒 有 了 方 向 , 只
知 道 去 算 命 。 妹 妹 更 拜 黃 大 仙 求 籤 。 聽 了 相 士 的 話 後 , 我
們 都 害 怕 不 已 , 不 知 如 何 是 好 。

主 尋 找 我

那 段 日 子 , 妹 妹 的 血 液 真 的 有 點 問 題 。 我 擔 心 極 了 ! 有 一
天 , 我 心 緒 不 寧 , 睡 前 跟 她 通 電 話 說 : 「 我 想 , 現 在 應 該
是 我 們 認 真 思 想 信 仰 問 題 的 時 候 了 , 反 正 之 前 你 我 都 很 疲
累 。 既 然 風 水 先 生 這 麼 說 , 不 如 約 一 天 出 去 飲 茶 , 好 好 談
一 下 我 們 應 信 甚 麼 ? 總 不 能 拜 拜 黃 大 仙 就 算 了 。 」

那 晚 心 裡 七 上 八 下 , 迷 迷 糊 糊 地 睡 著 了 。 平 常 我 得 靠 鬧 鐘
喚 醒 , 有 時 關 掉 鬧 鐘 再 睡 , 這 是 我 的 老 毛 病 。 然 而 那 天 醒
來 , 沒 有 睡 意 。 看 看 鬧 鐘 , 已 是 早 上 九 時 正 了 。 這 時 電 話
鈴 聲 響 起 , 對 方 說 她 是 劉 達 芳 教 授 。 劉 達 芳 教 授 ? 這 名 字
好 像 滿 熟 呢 !

我 記 起 來 了 , 我 在 一 九 九 三 年 間 往 上 海 跑 了 一 趟 , 和 朋 友
合 股 開 辦 化 裝 品 工 廠 。 那 時 認 識 了 一 位 傳 教 士 , 他 本 是 醫
生 , 但 獻 身 全 時 間 事 奉 上 帝 , 又 在 西 安 辦 神 學 院 。 之 後 ,
這 位 盧 醫 生 每 次 經 香 港 都 找 我 , 勸 我 信 耶 穌 。 有 一 次 我 很
不 客 氣 地 說 : 「 你 不 用 再 勸 我 了 。 我 現 在 很 喜 歡 算 命 、 看
風 水 , 主 不 會 喜 歡 我 的 , 見 了 我 也 會 雙 眉 深 鎖 呢 ! 再 說 ,
我 也 不 會 信 主 。 」 他 說 : 「 妳 不 要 這 麼 說 , 主 耶 穌 連 殺 人
犯 也 寬 恕 , 怎 會 不 要 妳 , 不 喜 歡 妳 呢 ? 這 些 事 妳 不 要 看 得
那 麼 緊 張 。 以 後 不 要 再 算 命 了 , 算 命 是 騙 人 的 。 如 果 日 後
妳 在 生 活 上 遇 到 甚 麼 問 題 , 有 甚 麼 困 擾 , 在 香 港 找 劉 達 芳
教 授 談 談 吧 ! 她 有 愛 心 , 可 以 照 顧 妳 。 」 可 是 我 一 直 沒 聯
絡 劉 達 芳 。 事 過 兩 三 年 後 , 就 漸 漸 淡 忘 了 。

那 天 她 忽 然 來 電 , 我 感 到 很 奇 怪 。 劉 教 授 說 : 「 李 司 棋 ,
真 不 好 意 思 , 我 很 忙 , 沒 時 間 看 電 視 。 一 年 多 前 , 盧 醫 生
把 妳 的 電 話 號 碼 給 我 。 我 不 認 識 妳 。 我 問 孩 子 , 他 們 指 著
電 視 機 說 : 『 哪 , 她 在 演 電 視 劇 呢 ! 』 我 一 直 對 妳 的 印 象
模 糊 。 但 昨 晚 整 夜 夢 見 妳 。 我 相 信 是 上 帝 感 動 我 看 看 妳 近
況 如 何 。 妳 有 甚 麼 需 要 嗎 ? 有 甚 麼 事 情 發 生 嗎 ? 能 否 抽 空
到 我 的 辦 公 室 談 談 呢 ? 」

我 的 心 跳 得 很 厲 害 。 太 神 奇 了 ! 昨 天 夜 裡 , 我 才 想 , 是 時
候 考 慮 信 仰 問 題 了 , 怎 的 今 天 一 睜 開 眼 睛 , 上 帝 便 伸 出 手
來 喚 我 ? 我 怔 怔 地 說 不 出 話 來 , 感 覺 上 帝 很 真 , 很 近 , 心
裡 有 說 不 出 的 感 激 。

那 天 , 我 在 劉 教 授 的 辦 公 室 談 了 很 久 。 她 給 我 分 享 很 多 見
證 , 勸 我 去 教 會 , 親 近 上 帝 , 讀 聖 經 。 我 接 受 上 帝 邀 請 ,
於 一 九 九 七 年 九 月 十 五 日 決 志 信 耶 穌 , 二 千 零 一 年 受 洗 ,
歸 入 基 督 的 名 下 。

人 算 之 誤

回 頭 說 我 的 妹 妹 , 風 水 先 生 的 話 沒 有 應 驗 , 她 沒 有 大 病 ,
只 是 些 傷 風 咳 嗽 等 小 毛 病 , 一 家 三 口 生 活 安 定 , 愈 來 愈 好

倒 是 我 , 曾 獲 相 士 批 贈 事 事 如 意 , 有 貴 人 相 助 發 達 等 , 之
後 卻 不 停 進 出 醫 院 , 甚 至 影 響 工 作 。 現 在 回 想 起 來 , 覺 得
當 時 真 傻 , 怎 麼 就 相 信 這 些 江 湖 術 士 之 言 , 還 花 錢 請 人 算
命 , 卻 不 相 信 創 造 宇 宙 萬 物 的 主 宰 !

其 實 我 小 時 候 是 聽 過 耶 穌 的 , 但 沒 有 把 祂 放 在 心 裡 。 長 大
後 照 照 鏡 子 , 覺 得 自 己 滿 漂 亮 的 。 參 加 選 美 後 , 更 在 香 港
無 線 電 視 台 做 當 家 花 旦 。 年 輕 時 便 事 業 平 步 青 雲 , 從 心 所
欲 , 發 展 順 利 。 我 自 以 為 可 以 擁 有 世 上 的 一 切 , 不 覺 得 需
要 耶 穌 。 後 來 更 跟 了 丈 夫 的 論 調 , 說 世 界 上 沒 有 神 也 沒 有
鬼 。 於 是 膽 子 越 來 越 大 , 無 論 多 黑 的 地 方 也 不 害 怕 , 事 事
靠 自 己 , 也 不 覺 辛 苦 。 就 這 樣 , 我 碰 得 焦 頭 爛 額 , 跌 到 心
都 破 碎 了 。 幸 而 天 父 慈 愛 , 沒 有 放 棄 我 。 祂 仍 在 尋 我 , 直
到 我 歸 回 祂 的 羊 圈 。

新 生 樣 式

娛 樂 圈 五 光 十 色 , 藝 人 遇 到 的 誘 惑 更 大 。 基 督 徒 藝 人 要 見
證 耶 穌 , 不 能 什 麼 角 色 都 接 。 但 是 身 在 圈 中 , 若 動 輒 拒 絕
接 受 這 個 、 那 個 角 色 , 就 很 難 繼 續 生 存 下 去 , 所 以 很 多 時
候 不 易 取 捨 。 記 得 一 九 九 九 年 拍 完 「 真 情 」 後 , 就 接 獲 一
部 戲 約 , 那 編 劇 很 喜 歡 我 演 戲 。 寫 完 劇 本 , 就 跟 我 通 了 個
電 話 , 問 我 會 不 會 接 拍 ? 我 說 : 「 會 的 , 會 的 。 」 他 說 :
「 我 很 用 心 寫 了 這 一 角 色 , 很 適 合 你 演 。 」 後 來 我 知 道 要
扮 女 鬼 , 想 了 好 一 段 時 間 , 總 覺 得 基 督 徒 做 這 類 角 色 不 大
好 , 就 推 掉 了 。 藝 人 有 很 多 意 想 不 到 的 試 探 和 引 誘 , 常 要
心 志 堅 定 。 我 覺 得 做 藝 人 不 易 , 做 基 督 徒 藝 人 就 更 難 了 。

信 耶 穌 後 , 我 有 很 大 改 變 。 以 前 總 是 腳 步 快 , 行 動 快 。 天
下 第 一 大 事 是 賺 錢 , 人 生 最 重 要 的 是 丈 夫 和 女 兒 。 可 是 ,
錢 會 失 去 , 人 的 感 情 不 但 會 變 化 , 而 且 還 會 消 失 得 無 影 無
蹤 ! 我 現 在 才 知 道 , 人 憑 自 己 的 力 量 拼 命 鑽 營 , 不 但 疲 累
, 而 且 浪 費 感 情 、 精 力 、 時 間 。 像 跑 狗 場 上 的 狗 , 一 直 追
著 電 兔 , 可 是 總 追 不 上 。 很 多 人 到 死 , 仍 舊 在 追 , 也 仍 追
不 到 他 們 所 希 望 得 到 的 , 又 不 知 道 為 甚 麼 要 追 。 我 發 覺 人
所 追 求 的 , 往 往 都 是 一 些 虛 空 沒 有 價 值 的 東 西 。 可 惜 , 我
們 自 己 不 知 道 , 反 視 之 如 珍 如 寶 。 追 不 到 , 就 忐 忑 不 安 ,
心 有 不 甘 。 信 耶 穌 以 後 , 上 帝 賜 我 從 天 上 來 的 智 慧 , 我 開
始 明 白 了 , 人 生 最 有 意 義 和 最 快 樂 的 事 , 莫 如 遵 行 上 帝 的
旨 意 , 效 法 主 , 把 祂 的 愛 分 給 世 上 的 人 。 我 漸 漸 體 會 , 施
比 受 更 為 有 福 。 付 出 的 人 比 接 受 的 人 更 有 滿 足 感 。 一 個 人
擁 有 物 質 的 快 樂 , 遠 不 如 心 中 有 上 帝 的 快 樂 ; 擁 有 財 物 的
滿 足 , 遠 不 如 與 人 分 享 的 滿 足 。 現 在 我 學 習 將 一 切 事 情 交
託 主 , 不 再 為 明 天 憂 慮 , 人 自 然 輕 鬆 多 了 !

以 前 別 人 勸 我 信 耶 穌 , 我 總 自 作 聰 明 地 想 : 「 為 甚 麼 這 麼
愚 蠢 呢 ? 等 到 年 老 , 生 病 或 臨 終 時 才 信 , 主 耶 穌 仍 讓 我 上
天 堂 。 那 就 不 用 那 麼 早 就 浪 費 時 間 。 」 原 來 我 錯 了 , 不 及
早 信 耶 穌 才 是 浪 費 時 間 、 生 命 。 信 耶 穌 後 , 與 上 帝 和 好 ,
除 去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冤 仇 , 心 裡 有 平 安 、 喜 樂 , 那 該 多 好 !
我 感 謝 天 父 , 一 切 全 是 恩 典 , 這 些 都 不 是 我 努 力 找 回 來 的
, 是 天 父 來 尋 我 。

( 余 黃 國 凱 採 訪 、 整 理 ) ( 李 司 棋 為 香 港 電 視 藝 人 )

在阻擋和動力之間選擇 ~ 我為什麼成不了基督徒

在阻擋和動力之間選擇 --
陳佐人答〈我為什麼成不了基督徒〉
~ 本文摘自 海外校園 2001年12月號第50期 ~

蔡越採訪

陳佐人牧師,美國西雅圖大學神學系教授,著有多部中英文神學著作。本刊記者就沈中的〈我為什麼成不了基督徒?〉一文〈以下簡稱“沈文”〉。對他進行了採訪。

在真理與常理之間
記者:沈文中提出的問題,在大陸知識分子中,具有相當的普遍性和代表性。您對這些問題,作何回答?

陳佐人:從沈文的字裡行間看出,作者有著一套很好且系統化的價值觀念,比如應當男女平等、人人平等,應當有公義等等。這套價值觀念系統是基督徒也認同的,因為這就是上帝擺在人心中的公義感、憐憫感……孟子說“人有四維”,“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上帝把這些放在了所有人的心中,使得“公理自在人心”。

但是沈文至少也反應出作者在思維方式上的兩個問題:

一是作者以人類的常理為絕對真理,認為違背了常理的,就不是絕對真理。而我承認真理中確有一部分是符合常理的,但我也相信,真理中還有一大部分是超出常理的。

二是作者心中有崇高的願望、對美善的執著追求,這是我很尊重的。但是他卻因此而無法接納“有全能的、慈愛的上帝,人世間卻仍有不完美”的觀點。他沒有看到,在上帝的慈愛與人世的苦難之間還有一個環節,是那一環節造成了人世間的苦難,那一環節就叫做人的“墮落”,即人對上帝的背離。

地獄的真正痛苦
記者:沈文作者提出,地獄慢火燒烤太過殘暴,“永遠的火燒”的懲罰也不公平。您對此有什麼看法?

陳佐人:沈文對聖經提出了很多質疑。其一是有關聖經絕對性問題的,即對聖經中的上帝是否公義或道德,聖經標準是否是絕對真理。例如“慈愛何在”,“殺嬰兇手”,“苦難意義”等幾個問題,都屬於這一類。

在有關地獄的問題中,作者提出,地獄太過殘暴。其實,從沈文的字裡行間可以看出,作者是追求公義,贊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在這一點上,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本是一致的。這正好說明,地獄的存在,是合乎我們對公義的訴求的。

但分歧點在於,作者沈中認為,地獄中的“永遠的”、“火燒的煎熬”,前者太過份,後者太殘忍。我的看法則是,聖經是用世人所明白的語言,描述人在地獄之中的痛苦,不能單照字面去理解。其實地獄中真正的痛苦,不是火燒,而是人犯罪後造成的與神的永久的隔絕。

懲罰該有盡頭嗎?
記者:沈中聽了您這樣的回答,恐怕會繼續問:為什麼是“永久”的隔絕?人做的惡再大,所受的懲罰是不是也該有一個盡頭呢?

陳佐人:這個“永久”,是在描述一個事實,那就是,因為上帝是一個永恆的存在,對他而言,沒有“過去”、“現在”、“將來”這樣的時態,他不受人的時間概念的限制。既然他一直是在永恆裡,那麼和他的隔絕就必然是永恆的。

人的道德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真理。有時我們認為是天公地道的事,不一定是對的。沈中認為的“世界上最不道德的是什麼?是戰爭、疾病、天生不健康的嬰兒……”就是使用了人的相對道德的標準。因此,我們不要用人的觀念,即我們認定的“公義”、“慈愛”、“平等”、“自由”,當作標準去評判上帝。這些公義感、慈愛感原本是好的,是與生俱來、上帝放在我們心裡的。但是,這些觀念後來卻扭曲了。我們若用這些打了折扣的標準去衡量、挑戰上帝,就很容易得出上帝既不慈愛、又不公義的結論。

嬰兒被殺又何辜?
記者:那麼對於沈中因上帝曾擊殺所有埃及人的長子,包括無辜嬰兒,而認為上帝不公正,您覺得他的判斷標準是扭曲的嗎?扭曲在哪裡?如何判斷標準扭曲?具体地說?

陳佐人:扭曲之處在於,他認為死亡是絕對的不好、是最大的殘酷。

如果沒有神,如果死亡真的是生命的徹底終結,死亡確實就是絕對的不好。可是死亡並不是最後的終點,還有比今生美麗得多的永生。況且,上帝是公正且有憐憫的,那些無辜的嬰兒必會在天堂裡。

聖經贊同奴隸制嗎?
記者:沈文提出的另一類問題,是與歷史有關的問題,比如聖經為什麼默許奴隸制的存在。

陳佐人:聖經記載了許多歷史事件,但並不代表贊同。聖經是歷史的啟示,即上帝透過歷史人物、文化給出啟示,因此重視而不是強行扭斷人的文化階段。就如奴隸制度,它不人道,我絕對同意,但是猶如嬰兒有生長過程,文明也是不斷改善的。作為歷史的引導者,上帝採用了漸進的方式改變它。

記者:既然奴隸制是不人道的,上帝為什麼不用他的大能斷然阻止,或至少在聖經中明確宣佈,奴隸制是錯誤的,卻要採用“漸進”的方式呢?

陳佐人:因為神不直接改變人類歷史,而是神創造人,人書寫自己的歷史。

這就像我們身為父母的心態,我們都知道,孩子的臥室常常亂得一團糟,我們可以揍他一頓,然後把他的房間收拾好。這樣做好不好呢?從一方面說,很好,因為是大人收拾的,所以一定比孩子收拾得整齊、快捷。而從另一方面說,孩子卻會氣忿、不服,而且沒有學到生活必需的技巧。

所以最好的辦法是告訴孩子,他的房間太亂,然後陪他一起一點點地收拾,最後讓他看到乾淨的房間原來是這麼好,以後他就會心甘情願地主動收拾了。

上帝就是這樣一個“與孩子同行”的父母,“與人同行”的神。他允許那些不合理的制度,出現在人類歷史的不同階段,使人能夠反省、批評和改善,他始終是人類歷史的主体。

默許卻修正引導
記者:為什麼上帝一定要人成為人類歷史的主角?

陳佐人:因為這是上帝對人的尊重。上帝按自己的形像創造了人,使得人高貴而自由。從這點也能看出,上帝不可能贊同奴役他人。

聖經雖默許了那個歷史時期的奴隸制度,卻也提出了很多修正,例如教導人們要善待奴隸,不可隨意毆打等。這些都超越了那個時代的倫理水平。更何況,在新約的《歌羅西書》第3章第11節中,明確提出了,在耶穌裡,“在此並不分……為奴的,自主的……”這像是神放置的一顆定時炸彈,終將從內部銷毀這個不合理的制度。

這就是上帝使用的方式,不是用政治、法律制度強錮人類,而是用真理的啟示和生命的見証,引導人們由內而外改革社會。

記者:總結您的觀點,您是不是在說,當我們看到聖經中記載的一些難以理解的制度、習俗時,我們要想到,第一,聖經是歷史的啟示。第二,上帝重視人的文化階段。第三,對於一個時代中階段性的不合理東西,聖經雖有時默許,卻一定會有所修正、引導。是不是這樣?

陳佐人:是的,這就是上帝的智慧。所以在殘酷的審判中,你仍能看到上帝的公義和愛。

能而不為稱慈愛?
記者:沈文的作者還提出了一個很多人都想過的問題,那就是,既然上帝既全能又慈愛,人世為什麼還有這麼多苦難?

陳佐人:因為上帝與人之間有一個隔斷,在基督教口中稱之為“墮落”。人既犯罪,背離了神,就要承擔“罪的現實性”的後果,那就是苦難。受苦的不一定都是犯罪的人,但人既然生活在這樣的大環境中,就不可能獨個倖免。

記者:您說得很合理。但是像沈中這一類的尚未信的朋友,還是可以問:即使苦難是人類自身的過錯造成的,上帝還是可以伸手拯救他們啊。他聽著世人痛苦的哀嚎卻不伸手救拔,他的慈愛何在呢?

陳佐人:這就看如何定義“慈愛”了。我們為人父母的都知道,慈愛的父母,並不會對孩子有求必應,或包攬一切。孩子要的,我們常常不給,孩子不要的,我們倒可能硬塞給他。所以在孩子的眼裡,有時父母不僅沒有“拯救”他,反而給他“製造”苦難。

當年幼的孩子向我們要一輛腳踏車卻被我們拒絕時,是否就代表了我們無錢購買?還是表明了我們不愛他?不,都不是。這只是一個必要的教育過程,只有這樣,孩子才能成長為一個獨立的人。

上帝待我們也是如此,他有主權,有能力,有慈愛,他比我們更知道,什麼對我們是好的。

天一樣高的願望
記者:那麼,面對苦難,人們應該持什麼樣的態度呢?

陳佐人:第一,遇到苦難不要怨天尤人。

第二,從苦難中看到了人的有限和不完美,因而更要去追求那真正的真、善、美。

第三,堅信真、善、美的存在,從中得到力量超越苦難。

記者:您對沈中有什麼勸勉嗎?

陳佐人:沈中心中有很崇高的理想、很清白的願望──儘管這理想、這願望像天一樣的高,是人間很難達到的。這是上帝放在他心裡的,希望這不成為他信上帝的阻擋,而成為他繼續尋找真理的動力。

耶路撒冷的雅典

耶路撒冷的雅典
-答沈文
~ 本文摘自 海外校園 2001年12月號第50期 ~

劉同蘇

前言:雙向的困難
在討論沈中〈我為什麼成不了基督徒〉提出的問題以前,必須指出,與這樣的朋友討論信仰問題,雙方在問題上必然會有一些困難。首先,耶穌基督並不是人類理性的產物。他進入歷史,為人類帶來了全新的價值体系,而這一價值体系是人類慣常的思維所不熟悉的。由此,對話的困難便產生了,因為雙方不在同一的價值標準之下,雙方的思維不具有同構性。這就使我想起1966年幾位日本漢學家,在北京與中學紅衛兵討論毛澤東詩詞。由於所訴諸的價值標準不同,雙方的討論在語意上不能接軌。

另外,信仰畢竟是一種生命現象,而生命永遠不可能僅憑外在的觀察就可以完全理解。生命主体的經歷是真正理解信仰的前題。除了在較為淺表的層次上,信仰者幾乎無法用純理性的方式,向未信者解釋信仰的經驗。

再者,除外在的困難以外,還有內在的困難。信仰確有難以言說的地方。“難說”不是因為上帝無能,而是由於語言的無能。我們的言說畢竟使用的是人類的有限理性,在有限言說無限的時候,必有不能言盡之處。

上帝自己對此難題的解決方式是道成肉身。最終言盡上帝的不是理性,而是生命,上帝(耶穌基督)的生命。道成肉身就是無限與有限,在一個血肉生命裡同一。這一奧秘已經超出了理性邏輯可以言盡的範圍。

但是,理性也是上帝創造的。信仰雖然不歸結為理性,卻包容理性。信仰也有自己的理性表述,即耶路撒冷(信仰)的雅典(理性),這就是信者與未信者對話的基礎。

一、關於地獄
首先,地獄的實質,是其與永恆之神相分離的永死狀態。“硫磺火湖”等形象化的描述,是要告訴人們與上帝永遠分離的悲慘。實際上,永死狀態遠比硫磺火湖可怕得多,因為後者至少還是一種存在。

其次,對地獄的思考,不能與“最後審判”脫離。最後審判是在歷史終點發生的末世學事件。由於審判是最終的,由於歷史已經到了終點,死才會永永遠遠,才沒有糾正的機會。地獄不是一個時間觀念,而是罪的終極歸宿。

再者,最後審判在本質上並不是另加的懲罰,而是真相的最終揭示。上帝在最後審判裡的公義,並不表現為把人原本沒有的東西加給人,而是揭示出被罪的世界所掩蓋的人原有的真相。罪就是死,與上帝分離就是死。與上帝分離的罪人已經處在死亡之中,其在世上的行屍走肉狀態無非是被罪掩蓋的假相。最後的審判只是把罪人的死亡狀態揭示出來。最後審判給生者生,死者死。地獄不是上帝強加給罪人的,罪人生活的實質就是地獄(死亡狀態)。

二、關於殺嬰
舊約時代的拯救觀是整体性的,可以說是“一損俱損,一榮俱榮”。在舊約的記述中,嬰孩的被殺並不是針對嬰孩本人,而是與該種族整体的罪有關。新約的拯救具有個人性,拯救與懲罰不以社會集團為單位。從而類似的殺嬰現象在新約裡並不存在。

但是這並不是說舊約的拯救觀毫無價值。就觀察而言,罪的整体性明確地顯示罪不僅是個人的品行,也是扭曲的人際關係和毀壞的社會結構。一個人的罪不僅與自己有關,也必然影響他人。罪具有社會性。

三、關於平等
平等的觀念只有在差異的背景中才有意義。任何一種有限的平等都是相對的,都仍然受差異的限制。只要超出自我的限度,該平等便喪失了自身的合理性。

沈文訴諸的只是平等觀中的一種,即自近代以來,逐漸成為社會主流觀念的平等觀。該平等觀將人視為孤立的抽象個人,從而應當享有等量的平等。該平等觀以排除內容差異的方式,達到了形式上的平等,但由此也就把平等局限在形式的水平上。

關於這種局限,許多學者(諸如哈佛大學的約翰羅爾斯),有許多精妙的論述。這裡僅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每人十尺布票的配額,在形式上(即對於抽象的個人)絕對地平等,但一旦把身長体重等內容帶入,該平等對兩米二十,超出常人高度的湖人隊籃球明星沙克奧尼爾,就是非常不平等的待遇。由此可見,近代以來以形式平等為基礎的平等觀念体系,並不是絕對真理。

聖經的平等觀是信而得救。人不分地域,時代,階級,文化,甚至犯罪的程度,只要信就得永生。這是整個新約聖經裡處處洋溢的慈愛信息。就筆者而言,聖經的平等觀至少在兩個方面,超越了世間的平等觀。首先,世間一切平等觀因僅僅涉及人的有限存在,故而只涉及了人存在的某個方面,而聖經的平等是永生的平等,是在人存在之根本上的平等。

另外,由於世間的一切平等都是有限的平等,由此,都無法超越量上差異的制約。永生的無限性質使其不再受上述制約的限制。耶穌關於葡萄園工人的比喻(見《馬太福音》20:1-16),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工人在不同的時間(早晨,中午,傍晚)進入葡萄園工作,在晚上收工時卻領到一樣的工錢。不同工卻同酬,這似乎是不公平的。

然而,這個比喻正表明了永生的超越之處。永生不是一個可以量化的概念,從而,從清晨就開始工作的工人,不可能因此而得到兩個永生(無限之外不再有無限),到傍晚才開始工作的工人,也不可能得到半個永生(無限沒有一半)。無論什麼量的差異,都不能阻止永生的平等。

沈文所提到的例證,似乎涉及了階級,性別,種族和人身的不平等。不過,例子情況各異,要作個例分析。

第一、所謂聖經對奴隸制的默許,只不過是尊重人存在的歷史條件。基督信仰不是在世界之外超越世界,而是在世界裡超越世界。“在世界裡”,已經意味著承認世界存在的基本條件。新約教導說:無論奴隸或自由民,只要信基督,就得永生,就在基督裡成為一体(見《加拉太書》3:26-28)。基督徒應待信主的奴隸如同親愛的弟兄(《腓利門書》16)。但同時,也要奴隸順服主人(《提多書》2:9;《提摩太前書》6:1-2;《以弗所書》6:5-7)。

這兩種教導似乎是矛盾的。既愛奴隸,何不廢除奴隸制呢?反詰:廢除奴隸制,代之以什麼?無論代之以世間的任何制度,其中必有不平等之處,人們仍可以用其中的不平等詰難信仰。

只有在天國裡,一切不平等才最終消失。由此,絕對地排除不平等只意味著一件事:歷史的終結。如果只能在絕對平等的外部條件下談信仰,已經排除了信仰存身歷史的可能性。

信仰並不消滅歷史,信仰承認歷史(包括其中的不平等因素)作為自己存在的外部條件,承認現存制度作為歷史存在的必要條件,但還不等於不謀求改變該制度。在該制度裡超越該制度,正為從內到外改變該制度,提供了動力。

第二、所謂涉及性別歧視的新約經文也許可以分為三類:

1、比如沈文所引的《哥林多前書》的經文。其實那段經文談的主要不是性別問題,而是談敬拜次序。

2、經文要求尊重當時當地的社會慣例,其理由見本文關於奴隸制的討論。

3、經文教導人們在尊重男女平等的前題下,也尊重男女差別。讓彼此差別的人行相應差別的事,是比形式平等更高的平等。以為只有讓男人也生孩子才算男女平等,實際上正在要求男女間真正的不平等。

第三、只要認真讀一下新約聖經(特別是《羅馬書》和《加拉太書》),就可以知道基督信仰並不主張猶太民族有特權地位。猶太民族的特殊,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舊約時代,猶太民族地位特殊。然而其特殊不在於種族而在於信仰,是信與不信的背景中呈示了出其特殊地位。而在新約裡,基督耶穌的十字架已經表明:信仰的特殊不在於歧視他人,而在於被世人歧視。第二、信仰的恩典先臨到猶太人。這一點使為自己悠久歷史驕傲的中國人,感到特別的不服氣。

信仰的先臨性與信仰的生命性質有關。“道成肉身”的啟示表明:無限上帝的生命在這個世間只能由有血有肉的具体人承載和傳遞。既然生命是具体的,它的臨到必有先後之分。先臨到猶太人並不是因為猶太人自身的特殊,猶太人與其他人一樣,也是罪人。世上的人都是罪人,所以先後次序與臨到者本人的資格無關,總要有先臨到的人。

第四、至於沈文中提到的猶太人的律例,與猶太人關於潔淨的概念有關。猶太人認為:凡不潔淨之物(類別不分明或有缺陷的),可能模糊從而毀掉被造物的界線,即毀壞上帝各從其類的創造。猶太人在食物和崇拜方面的許多禁忌都和這一觀念有關。而基督信仰則否認外部身体的殘缺就是人生命的毀壞。

四、關於自由
現代流行的自由觀,以個人的無條件主權為前題。該自由觀視“自由”與“必然”為截然對立:自由就是擺脫(free from) 必然。但這種自由只是否定的或消極的自由 (negative freedom) ,真正的自由並不是必然的對立,而是必然在主体裡的實現。自由不是絕對的個人意志。若自由就是個人的任意妄為,癲狂就是最高的自由狀態。

只有在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條件下,自由才能被定義為自主。對自己負責的人不會硬要和必然對著幹,因為違反必然只意味著自我毀滅。自由的目的不是自殺。真正的自由是自覺地遵從必然。當然,否定的自由也不是全無意義。只有在有可能選擇擺脫必然的時候,選擇遵從必然才是自由,真正的自由是對必然的否定之否定。

與無限的上帝同在,由此而超越了一切被罪束縛的有限,這是聖經告訴我們的真正自由。拯救就是釋放,就是脫離罪的束縛而自覺地遵從上帝的必然。基督信仰僅僅否定無視必然的偽自由。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基督信仰謀求以外在的強制解決思想和言論的問題。“你反對我,我就殺死你”,這是世間強權者的一貫邏輯。“你反對我,我就任你把我殺死”,這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上帝)的邏輯。自願承受十字架上的死亡,且在十字架上對把他釘死的顯明愛與寬恕,容忍至此,可以說已到了至極。沈文提到的舊約律例與猶太人對信仰的外在觀點有關。而基督信仰同意“反對上帝就是死”,但不同意“信仰意義的死就是立時的肉体消滅”。

五、關於原罪
原罪是指人以自我為中心而與上帝分離的內在趨向。沈文關於原罪起源的詰難,忽略了認識論的基本概念。“知”(認識)的前題是“我”(具有自由意志的認識主体)。一旦有“知”,就是“我”之“知”。認識和具有自由意志的認識主体是並存的。要求上帝先給知識,然後再給自由意志,在認識論上不能成立。而自由意志一出現,分離於上帝的可能性也就存在了。(至於上帝為什麼不許亞當、夏娃吃智慧果,是不是“愚民政策”,又為什麼不在他們吃時攔住他們,請閱讀《海外校園》1999年第35期,《上帝的智慧果》一文。)

六、有關接受和懷疑
沈文顯然認為在信仰方面只有接受(信心),而在科學方面才有批判(懷疑)。這種劃分似過於生硬。沒有對公理和定律的接受,科學連一天也不能存在。而反觀教會史和神學史,信仰何時又迴避過批判和懷疑呢?沈文所依據的是“我思,故我在”及理性法庭那一類的傳統。這一類的學說甚至不能說代表了當代的學術潮流。

維特根斯坦在這方面有很妙的質疑。按他的觀點,懷疑不是自在之物;被懷疑的,一定已經是確定之物,由此懷疑不能從自身(絕對的懷疑)開始,換言之,懷疑不能從懷疑懷疑開始。另外,懷疑不能懷疑懷疑者。懷疑一切不包括懷疑懷疑者;懷疑者不被懷疑是懷疑一切的前題。如果理性法庭也在批判之例,批判就不能自理性法庭開始。

因此,“我思,故我在”,但在“思”以前,“我”必須已經是一個給定物。只要“思”一懷疑“我”,“思”本身便遇到存在的危機。“我”是真實的嗎?如果“我”不是真實的,“我思”還是真實的嗎?如果“我思”不是真實的,“我思”對“我”的“思”還是真實的嗎?沒有一個接受下來的確定原點,“思”(懷疑和批判)根本無法開始。

當然,這不是說信仰和科學毫無區別。在最終的意義上,信仰的對象(上帝)絕對地超越理性,而科學的對象(有限的受造物)可以被理性涵蓋。若是上帝可以被理性完全証明,理性就比無限的上帝還大。信仰不是憑理性把握比我們小的受造物,而是憑信心接受僅靠我們自己不能及的上帝。

接受並不排斥証明。不過信仰的証明在最終意義上不是理性的証明,而是生命的証明。道成肉身是上帝啟示(自我証明)的最高形式。生命的啟示不是抽象的演繹,即以一般原理推出個体的細節和結論;生命的啟示是具体的類推,是比照著一個生命的樣式,推出其他同類生命的道理。

類推不是技術細節的完全吻合,憑藉的是整体的直覺。因為直覺沒有全然細節化的過程,所以它具有跳躍性。郭爾凱格爾(漢譯:齊克果)的著名比喻講的就是這種跳躍性。小鷹無論怎麼觀察其父母的飛翔,它的第一次飛翔仍舊要依賴自己在懸崖上的那一躍。父母的飛翔和小鷹的飛翔是生命的類推,父母的飛翔並不能演繹式地保證小鷹飛翔的成功,因為兩個活的生命必有演繹不能涵蓋的細節差異。從不飛翔到飛翔的過程絕不是機械的演繹,而是主体生命的飛躍。信仰的接受,就是基於這種以生命為証明的飛躍。

七、關於崇拜
崇拜不是把上帝沒有的東西加給上帝,而是確認人與上帝之間的實有關係。我們不會視“孝敬父母”為肉麻吧?孝敬父母只不過確認了父母和子女之間應有的上下關係。上帝與人的高下遠超過父子之間的高下,如果人們能以孝敬確認父子之間的關係,那麼,基督徒以崇拜確認人神之間的關係,也不應當是拍馬屁吧?

上帝是無限的,所以,無論是崇拜還是其它的任何事情,都不能在他的無限上加添什麼。自在的上帝並不從崇拜裡獲益。從崇拜裡獲益的是崇拜者。崇拜在實質上不是一種儀式,而是一種生活。當人們以崇拜的心,生活在與上帝的真實關係裡,有限的被造物就不斷地從無限的造物主那裡獲得生命的力量。上帝要人們崇拜他,不是要索取,而是為了給予。

八、關於苦難
苦難的問題是真正的詰難。實際上,基督徒在該問題上的詰難比未信者更尖銳。苦難與上帝的關聯問題在理性上無解,因為苦難構成了理性証明上帝存在的兩難命題。無數的神學家和哲學家涉及過這一命題,不過在該領域裡通常引用洛克的公式:邪惡(包括苦難)的存在,使上帝的兩重特性,即至善與全能,不能並存。因為:

如果邪惡存在,那麼,

或者,上帝有能力消除邪惡卻不願意消除邪惡,

從而,他不是至善的;

或者,上帝願意消除邪惡卻無法消除邪惡,

從而,他不是全能的。

在理論上,任何欲以理性解決該兩難命題的方案,都不得不以或削弱全能或削弱至善為代價。筆者則比較認同嘗試重新定義“全能”(儘管該嘗試仍然有其缺陷)。上帝的全能並不意味著,上帝能夠創造邏輯上不可能的事物。比如,上帝能夠創造一塊他不能舉起的石頭嗎?無論答案是能與不能,他的全能好像都有了不能之處。

然而,該命題的毛病恰好在於,“上帝不能舉起的石頭”在邏輯上不成立。無限者的能力即為無物可能超越的狀態,由此,大於無限的石頭在邏輯上不可能。

同樣,不受苦難威脅的受造物,也就是邏輯上不可能之物。受造物都是有限的,有限就有可能缺損;缺損就包含了遭受苦難的可能。不知遭受苦難的可能,是受造物存在的條件。要求上帝創造完全不受苦難威脅的受造物,相同於要求上帝創造方的圓形。只有無限完全避免了苦難的可能性,因為無限不可能缺損,對於苦難問題,上帝並沒有給予理性的終極答案(故此,關於該兩難命題的可能還要無限期地討論下去),上帝提供的是生命的終極答案。上帝的答案就是主耶穌基督本人。主耶穌基督自願進入苦難,經歷苦難(十字架),然後打破苦難,超越苦難(復活),從而,為所有的人開闢出超越苦難的道路。

上帝沒有保證不遭受苦難,主耶穌基督本人在世上都經歷了苦難,誰又能大過主耶穌基督呢?主耶穌基督以其自願進入苦難的啟示向我們保證:他必會在苦難中與我們同在。既在十字架上經歷了至苦至難,主耶穌基督便以此經歷向我們保證他願意走進人的任何苦難。

十字架並不是上帝對苦難的唯一回答,主耶穌基督的復活保證了對苦難的戰勝。如果進入苦難的主耶穌基督以其復活超越了苦難,那麼,任何一個在苦難中與上帝同在的人,都可以憑藉這一同在而超越苦難。上帝沒有保證我們不遭受苦難,僅保證我們超越苦難。

儘管理性在信仰的領域發揮著重大的作用(這確是許多華人教會常常忽略的),信仰在最終的意義上並不依賴理性。“耶路撒冷”裡有“雅典”,但這“雅典”絕不會大過“耶路撒冷”。邏輯在生命面前常常是無力的,在最終的意義上,生命並不由語言來改變。沈中的希望不在於理性的回答(儘管這種討論肯定具有重要的輔助作用),而在於以“信心”、“溫情,互助,友愛”、“端正品行”,而顯示出的信仰力量的生命。常在這些生命中,他必定會見到活的上帝。□

作者來自北京,曾在美國耶魯大學從事法哲學研究,現在紐約新生命宣道會牧會,並任宣道會Nyack神學院研究員。

聆聽上帝吧

聆聽上帝吧
-與沈中筆談
~ 本文摘自 海外校園 2001年12月號第50期 ~

范學德

一、如果能……
〈我為什麼成不了基督徒〉一文,朋友們勸我寫點東西。猶豫了好長時間,我還是動不了筆。我不願意稱沈中為先生,這樣太生分了,幾天前看到他回應基甸的文章中稱基甸為兄,我就坦然了。我認識基甸其人,與他也稱兄道弟,這樣,我也就可以稱沈中(大概也是筆名吧)為沈兄了。想必沈中兄不會介意吧。

我不願意參加討論的原因也是怕傷了和氣。沈兄雖然對他所認為的基督教教義進行了尖銳的批評,但他還是把基督徒當成朋友的,甚至認為一些基督徒是他見到的最友善、品行最端正的人。我相信他說的是心裡話,在當今的時代能聽到這樣的話,不容易。因此,若是自己下筆時不小心走了火,傷了沈兄的心,那就不是得罪了一語能道歉的了。

實際上,我盼望的是與沈兄面對面地坐著,清水一杯,慢慢地討論,而不是辯論,雖然爭個臉紅脖子粗也無妨,要是聲音高了,我隨時可以說一句對不起,相對一笑。不像這白紙黑字的,寫上就板上釘釘了。

沈兄,我與你的這一番筆談,不是為了爭個你贏我輸,我死你活,更不是為了鬥嘴,而是一同去探索那生命的真理,而關於這一點,我們似乎誰也不敢說我全知道了,即使我們知道了一點,我們也沒有足夠的勇氣說,我將我所知道的在自己的生命中完全實現出來了。

沈兄提出了許多問題,不是一兩篇文章能回答清楚的。我感興趣的是:沈兄提出了一個個如果上帝是上帝,他就不應該那樣的問題。但在這些問題的背後則是,如果有上帝,上帝應當是這樣的。沈兄,你心目中的上帝是什麼樣的呢?難道真的不能在聖經中找到答案嗎?

與此相關的問題是,沈兄你認為“道德的標準是無法定義的”,但又說,“世界上最不道德的是什麼呢?是戰爭,疾病,災害,事故,地震,饑荒,貧窮,是天生的不健康的嬰兒”,那麼,你又是根據什麼來判斷疾病、貧窮等等的事情是不道德的呢?顯然,你心中有一個道德的標準,但它的根據是什麼呢?如果上帝也同意你的看法,認為那些事情的確是不道德的,並且,他也指出了一條路可以制止這一切但人卻拒絕聽從,那麼,責任到底在誰呢?

沈兄,如果您不嫌棄的話,我盼望能與你直接談一談,無論是電話還是電子信件都可以,不是為了說服你,也不是為了給你一套正確答案,說句實在話,一些問題我依然在探索之中,我只想與你作一個共同探索真理的朋友。

二、人值得活著
其實,我們能有多少新見解呢?對基督教的批評也好,辯護也好,快兩千年了,該說的也差不多都說了,一部聖經,也被翻個差不多了;辯護的論點和論據,舉出來的也不少了,願意相信主的,自然承認:敲門,就給你開門;拒絕相信的,總有理由不信,並且還不少。沈兄,多年前我曾經激烈地指責上帝不該作這個,或者為什麼不作這個?但我從來沒有細細想過,如果上帝真的都像我所希望的那樣作了,比如,一出現邪惡就立刻制止,那麼,就不會出現我敵視上帝這回事了。我也從來沒有思考過,上帝有那樣的海量,創造了人居然同時也給了人反對他的自由;也就是上帝,居然有如此的忍耐,等待這些浪子回頭。而這些浪子(包括自己)就是對自己也時常厭惡得無可忍耐,人為什麼不從上帝的慈愛著眼去思考上帝的慈愛呢?

這就是無數的現代人的心態:什麼也不信,就信我自己。雖然自己也清楚,相信自己的最後就是死路一條,或早或晚。但誰願意面對如此荒謬的人生,我過去雖然明知明天不在自己手裡,但卻以為死亡是他人的事,明天總是會來的,麵包,明天會有的。我嘲笑基督徒把一切交給上帝是心靈軟弱,但卻不承認自己相信有明天是自欺。在一個拒絕承認有上帝的世界中生活,沒有幾分自欺、麻木和驕傲,能活得下去嗎?

我非常佩服俄國大作家陀夫妥也夫斯基的一句名言:“若無上帝,孰不可為!”如果就是這麼碰著撞著爆炸了冷卻了就有了天,有了地,後來,又有了我此時在電腦前寫與您筆談的文章。我呢,風風火火走一回也好,默默無聞過一生也罷,反正,怎麼來的,還怎麼回去。死了,一了百了。那麼,在這個世界上活著,及時行樂就是了,大英雄曹操早就說了﹕“對酒當歌,人生幾何?”所謂“今朝有酒今朝醉,管它明天死與活。”不是不想管,是管不了,管了猴年管不了馬年,到頭來還是一場空。

沈兄,我這麼離題地說,就是我清楚,基督教不用我替它衛道,聖經也不需要我為它辯護,要是靠我的話,基督教早就亡了,聖經也不會有人讀。我只是盼望你有大勇,敢於直面人生,問:人活著,值得嗎?我們的先祖講的是安身立命之根,這根在哪裡,這是一個不能不問的大問題。基督徒的答案是:基督。或者說,上帝。

基督徒並不佔有一切真理,他只是一個學習者而已,向真理學習,傾聽真理,進入真理所宣示的生命中去。他只是心悅誠服地承認,儘管自古就天下無道,今天也好不到哪裡去,壞不到哪裡去,但是依然有真理。主,你就是真理,就是生命,就是人生的正路,因你在,人值得活著,生命有神聖的意義。

三、深哉,上帝的豐富、智慧和知識
我們對上帝並非是知之不盡的,我們對上帝的所知十分有限,上帝超越了我們所知道的一切。上帝無限地超越我們對上帝的一切認知。

保羅、奧古斯丁和路德深刻地影響了基督教的歷史。他們都共同地承認了對上帝的“無知”。回顧自己一生的經歷時,保羅驚嘆:“上帝的豐富、智慧和知識,是多麼的高深啊!他的判斷是多麼的難測,他的道路是多麼的難尋!”而奧古斯丁則說:“我們說到上帝,你若不瞭解他,這有什麼可稀奇的呢?若是你能瞭解,他就不是上帝了。心靈能接近上帝,這乃是最大的恩賜,但是完全理解上帝則是完全不可能的。”據當年路德教基督教教義時曾經問一個農民:“弟兄,上帝是全能的,這句話的意思,你懂嗎?”農民回答:“不懂,我不懂。”路德緊接著告訴他:“朋友,告訴你吧,這,我也是不懂的,而且人間所有有知識的人也都不懂。所以,就簡單地相信吧!上帝願意你好,就像父親對待兒子一樣。”

也許,這樣的態度似乎消極了一些,但孔老夫子早就說了:“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對於我們人類無法完全知道的,承認自己“不知”,難道不是一個恰當的態度嗎?何況西方的聖人蘇格拉底也坦誠地承認:“我所知道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我一無所知。”在認識上帝這件事情上,承認自己“一無所知”,不是很恰當的嗎。

四、我們不願意知道的
沈兄,我想上帝不會因我們受我們存在的限制(時代,知識等等)而無法理解的來審判我們,審判我們的是我們明明明白知道卻不願意相信的。

“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耶穌是主”,這樣的真理,聖經上說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問題是我們願不願相信,願不願順從。人所必須知道的真理,人所能夠明白的真理(它集中体現在“救恩”上),聖經已經說了,也是人能理解的,人之所以不明白,是因為人不願意明白,拒絕明白,是因為人背叛上帝,是因為人的罪使人與上帝,與真理隔絕了。

順便說說地獄,我知道這是一個令人討厭的基督教教義。奇怪的是,人們既然不相信有上帝,也不相信有最後審判,何必在乎有什麼地獄不地獄呢?其實,只要捫心自問,我們就知道,地獄離我們並不遠,它就在我們心中。它就是罪,驕傲還是自私,仇恨還是嫉妒,當它們在我們心中燃起大火時,我們就多多少少知道一點地獄的滋味了。至對最終審判時所顯現的地獄到底是什麼?是不是惡人在意識清醒的狀態下永遠受苦?基督徒有不同的看法。斯托得就認為,地獄就是意味著惡人最終要被毀滅。(見《當代神學對話》第六章)也就是說,與上帝永遠隔絕。葛雷格博德在《信心的跳躍》一書中說:“關於地獄最重要的一點,不是去瞭解它解釋它,而是要逃避它。”我覺得他說得很妙。就我來說,我不明白的是,上帝如此渴望拯救每一個願意相信他的人,並應許信他的人有永生,但為什麼人拒絕上帝要賜給他的天堂,同時又怨恨地獄的存在呢?

我雖然相信天堂與地獄,但我的確不很清楚它們的具体情況到底是怎麼樣的,別人對我說的越具体我就越不相信他的說的。但主說了,天國就在你們心中,我承認這是真理。我需要的是在生命中呈現天國而不是地獄,至於天堂到底是怎麼回事,這不需要我操心,也不是我管的事。我需要管的事的是永遠住在上帝的家中,在天父的愛之中,讓生命呈現真理。

馬克吐溫說的很妙:“不是聖經中不能理解的讓我不安,而是聖經中我能理解的讓我不安。”問題是他所理解的是什麼,有什麼信心使他敢於說我理解。“上帝是愛”,相信馬克吐溫一定能從字面上明白,但他真的理解嗎?我知道我自己,這句話字面的意思我似乎也懂,正因為懂了才使我不安,因為我常常沒有愛別人,沒有把自己理解的東西化為生命,我只是在大腦中明白那句話的字面意思,但它所包含的生命我遠遠不明白。

想到了我過去的一個經驗,也許可供沈兄鑒戒。我過去讀聖經時,往往抱著一個挑刺的態度,這也沒有什麼不對,既然頭長在脖子上,總得思考點什麼。問題是我對聖經所講的明明白白的真理卻忽略了,更沒有認真思考它們對我的生命意味著什麼。以患難為例,問上帝為什麼義人還會受苦,上帝沒有回答。但聖經卻說了﹕“我們知道,上帝使萬事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就是他按照自己的旨意呼召的人都得益處”(引自《現代中文譯本》)。對於這樣的話我們願意相信嗎?如果信了,我們就可以和無數的上帝的兒女一同宣告﹕“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沈兄,聆聽上帝吧,他愛你也愛我。只有他能告訴我們,上帝是什麼?□

作者原為馬列哲學講師,現住美國伊利諾州,自由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