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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消費券7月4日起接受申請

消費券7月4日起接受登記  8月1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

千呼萬喚的5,000元消費券最快8月可以「落袋」,但四個領取消費券的支付工具中,三個都分兩期全數發放,只有港人最常使用的八達通則要分三期發放,用戶須在七個月內用完首兩期4,000元,才會獲發餘下一期的1,000元。

政府昨公佈,消費券7月4日起至8月14日接受登記,今年6月18日或之前年滿18歲的在港居住本港永久居民及新來港人士均合資格領取,而廣東計劃或福建計劃的長者、境外求學的學生或需在香港以外留醫的人士均可獲「居港條款」豁免。政府會向入境處核實資料,及已聘請德勤會計師行進行隨機抽查,被抽中的登記人要提供住址證明或工作證明,過去兩年長時間留港。

合資格人士

合資格人士可登入政府消費券網站登記個人資料及回答兩條問題作身份認證,亦可到各區郵政局、民政事務署等索取表格。在囚人士可經懲教署取表格交家人代為申領。 市民最快8月1日收到消費券,料約720萬人受惠。

電子消費券通過四家營辦商發放

電子消費券通過四家營辦商發放,其中經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和WeChat Pay HK獲取的消費券先後發放2,000元和3,000元,前者有效期為五個月,後者有效期為三個月,市民可將兩期合併使用。

在7月4日至17日完成的電子登記,申領者可於8月1日取得第一期消費券,第二期則於兩個月後即10月1日發放;兩期消費券均於12月31日到期。至於7月18日至8月14日完成的電子登記及所有書面登記,申領者可於9月1日取得第一期消費券,第二期則於11月1日發放;兩期消費券均於明年1月31日到期。

通過八達通獲取的消費券則分為三期,首兩期各為2,000元,相隔兩個月發放,而第三期的1,000元將於第一期金額發放起計的指定期間內「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滿4,000元後發放。

申領者登記時需選定一個領取消費券的支付工具,其中三間營辦商包括「Tap & Go拍住賞」、「支付寶香港」和「WeChat Pay HK」將分兩期發放,第一期會先發放2,000元,兩個月後再發放第二期3,000元,須在五個月內用完,逾期便會自動失效。

八達通分三期發放 用完$4,000才派餘下$1,000

八達通則分三期發放,首期發放2,000元,兩個月後再發放2,000元,要在七個月內用完4,000元才發放餘下1,000元。用戶可於港鐵站拍卡領取,亦可到便利店、惠康超市領取。政府解釋,發放安排有分別是由於八達通不像其他三個支付工具有不同櫃桶般將金額分開。

財政司長陳茂波解釋,市民的需要不同,部份人希望短時間內花費,但亦有不少人希望「細水長流」使用,因此提供彈性。 選擇八達通者,使用期限橫跨聖誕及新年等節日,政府亦會在到期前發短訊提醒,「慢慢嚟唔使急,可以用到過年」。最後一期的1,000元,則可不受限制自行決定用途及套現,亦不設死線。陳茂波估計,消費券可為經濟帶來0.7%提振作用,但消費講心情,亦視乎商戶會否提供不同推廣。

長者普遍不熟悉網上登記及用智能手機使用消費券,政府應提供支援。

AlipayHK宣佈,將與實體及網上合作商戶向以支付寶領取消費券的用戶,送出總值超過10億元的獎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