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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 – 竟是犯人 – Today
天要顯明他的罪孽,地要興起攻擊他
「天要顯明他的罪孽,地要興起攻擊他。」(伯廿27)
經文是論到犯罪作惡的人,無論他怎樣隱藏,或是假善,將來在審判的大日,神要顯明他一切的罪孽。如經上說:「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林前四5)這說明了在無所不知的神面前,人的罪孽是全然赤露敞開,不能隱藏,並要受審判。
現今,我們所有因信基督耶穌而得永生的人,雖然一生的罪已得赦免。然而,我們決不可因在恩典中而輕易犯罪。「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所以,我們要敬畏神,遠離一切的惡事,那日得以安然見主。
經上說:「地要興起攻擊他。」這也是神對惡人的懲罰。始祖亞當犯罪之後,神說:「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創三18-19)後來,當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神藉摩西警戒他們說:「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利廿22-23)
歷史告訴我們,昔日迦南人犯罪極大被「地吐出去」,最後以色列人也犯罪達到罪惡貫滿時,地也將他們「吐出去」,神使他們全體被虜。這一切都成了我們的鑒戒。所以,我們要過討神喜悅、榮神益人的生活。
他的記念,在地上必然滅亡
「他的記念,在地上必然滅亡,他的名字,在街上也不存留。」(伯十八17)
此乃約伯的朋友用了整章的篇幅來論到惡人和不義之人的結局,雖然這些話用來指責義人約伯是錯的,但是,這些話也是真正顯明不義的人必然的結局。
日光之下,我們不難看到有許多人為著發財,為著地上的名利而一生拼搏,勞苦愁煩,甚至不擇手段來賺取錢財;但到頭來卻是轉眼成空,如飛而去,他們的名字不再存留,不被記念。這正是人生虛空至極的表現,也是神兒女的鑒戒。
經上說:「至於世人,他的年日如草一樣;他發旺如野地的花。經風一吹,便歸無有;他的原處,也不再認識它。」(詩一0三15-16)又說:「人在尊貴中,而不醒悟,就如死亡的畜類一樣。」(詩四十九20)所以,我們屬神的人,覺悟來世權能的人,應當心靈時時覺醒,不被世上的名、利、地位、宴樂所迷惑和俘虜,要以主為我們的滿足,有屬天的價值觀,善用我們的一生,為主而活。讓我們一生所過的年日都能蒙神記念。
我們屬主的人並不要在屬地上留名,就是所謂的流芳百世,我們該有的心願是那日見主面時能蒙主稱許,所過的年日蒙神悅納。但願我們都能像摩西那樣禱告說:「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詩九十12)